一、報名
(一)報考資格
報名參加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同時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同時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2.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
(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2)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
(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5、報考法律、工商管理、臨床醫學等專業研究生,還應符合內地(祖國大陸)當年招收相關專業研究生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具體由招生單位確定并公布。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三)報考地點
報考點所在單位、地址及聯系方式如下: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 5 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 69 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號聯合出版大廈 14 樓 1404 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 614A-640 號龍成大廈 5-7樓
電話:(00853) 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 28701076
5.同濟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郵政編碼:200092
電話:(021)65982683,圖文傳真:(021)65988292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并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四)報名手續
2020年,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納報考費。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聯系電話:010-82199588?,F場確認工作由各報考點負責組織進行。
1.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2)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按規定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虿环蠄罂紬l件及相關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在 2020 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
2.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上海市:由同濟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20 年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 2020 年 4 月 18 日至 19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二)復試
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由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并通知考生。
三、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等,綜合審查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2020年6月中旬由招生單位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應按招生單位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招生單位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招生單位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須向招生單位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兼讀制碩士生或兼讀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